我的妈妈透过社会局控告我与姐姐两人未善尽扶养义务
在今日收到了裁决书
由于妈妈在我们年幼时也未善尽扶养的义务
甚至未缴房贷,房子遭法院查封,导致信用破产 不想被法院强制执行就不找工作(劳健保
会被扣薪) 连帐号都是用我和姐姐的,一家人的房租和生活开销都是我负责。
我从16岁开始就半工半读至今(26岁)
大学时因为我承受不了这些压力
,所以选择自己租房子住,也因为原生家庭缘故患上轻度忧郁症,我不认为我和姐姐现在
有扶养他的义务。
想请问收到这张裁决书我的下一步该怎么做呢?
是否先提出抗告才能看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感谢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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