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前后两天,第一天下午通知住户因顶楼住户漏水需配合在午夜11:00至隔天7点
停用水(因需配合调查已在当下同意),隔天下午约三点左右在社区遇到总干事和修缮师
傅则被告知顶楼我家给水管线已被换掉可能需负担此笔费用。
过了约一个月左右收到一张请款单,整个觉得很莫名
第一 未告知我的情况下直接改我家给水管,改管后造成家中水压偏低
第二 在完全没事先报价也未经过住户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施工然后再丢一张几万块的请款
单给住户
想请问各位社区总干事在未告知住户的情况下自行改管修缮是否已侵权?住户是否有需要
负担社区自行修缮的费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