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A负责人,因为当时公司成立不久,
因某些因素,且需要公司法律顾问
由A私人户头支付法律顾问费给B律师。(好像没有凭证也没发票)
并获得由B律师开出的XXX甲公司法律顾问的扁牌
现在A离开甲公司业务,但甲公司尚未还与A当初支付的公司法律顾问费
所以A提告甲公司,现在为了要证明当初A有支付公司法律顾问费给B律师
提出证据有
1.XX甲公司获得由B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一年
2.A的银行户头有支出B律师的汇款纪录一笔
请问这样会不会影响B律师阿?因为当初B律师收费没有给凭证
B律师就是朋友价钱吧,A只是想提告甲公司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21 16:10:00律师"事务所" 收取的服务费用,依法要开立[领据]这是"执行业务所得"
请问为了要提告完整证据,可否找顾问律师开开立数年前的领据了?大约2019年发生的事
甲公司的法顾会愿意帮你对付甲公司吗,我看他直接补开一个付款人是甲公司而不是A的收据可能性比较大至于为什么钱从A帐户出来,法顾可以表示他不知道不过有收据跟A帐户汇款证明应该就可以告了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2-23 07:18:00该律师有为甲公司出具法律意见吗?或者其他工作吗?简单来说,除了那张纸外,还有没有做其他事
W大你好 该律师为甲担任法顾期间 没有做任何事情0W大 应该说 那时候没有任何事情询问律师过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2-24 07:42:00那到底是您赞助该律师,还是公司真的需要支付法律顾问费?看起来是对公司无益的支出真的打诉讼赢面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