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个问题 麻烦大家帮忙了,谢谢大家
家里有一间房子登记在弟弟名下,每个月的贷款由我们2个一人一半
最近弟弟准备结婚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来想选择产权改共同持有
上网查相关规定的时候,发现还有一种"预告登记"的方式
比较以后,选择预告登记,也不会浪费到每人“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税
10%优惠税率”
预告登记,房屋的登记名义人无法私自售屋、抵押贷款,或是将房子赠与给别人
不过预告登记不能对抗查封、假扣押、假处分。
所以我的理解是,以后就算是我弟的小孩继承财产后,要卖掉房子也需要经过我的同意
但是,我有一个疑问,
如果以后我弟离婚关于婚后财产的分割(虽然房屋属婚前财产,但是婚后支付的
贷款,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块会怎么处理呢?
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议,也请不吝赐教,很担心自己缴了2.30年房贷,最后一场空>"<
关于这方面的资讯都是自己上网查的,不知道准不准确,麻烦大家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