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发经过:我骑摩托车在干线道上,在没有灯号的路口,被从巷子出来的车辆撞倒,
倒地后,下半身酸痛无法起身,对方下车查看,却不愿意帮忙报警与叫救护车(认为不严重
),后来是我自己报警叫救护车,进急诊后发现骨盆骨折并有出血,进加护观察后住院几天
后出院。车子有损伤(约5000元),伤势为骨盆骨折、休养三个月。
2.车祸的巷口有台违停的小货车(地上红线及黄网格),初判表上为
(1)撞我的:支线应礼让干线道
(2)我:行经无号志灯号路口应减速慢行
(3)违停车辆:禁止临时停车处不得临时停车
目前已先向撞我的保险公司请领强制险(只有医疗费),本打算在伤势稳定后向对方讨论
车损及工作损失的部分,但这几天收到车祸鉴定开会通知,想请问在会议上我有什么特别
要注意的吗?(目前不知道是谁提出鉴定申请的?)
问题:
1.在会议上我可以主张因被违停车辆遮蔽视线,所以没看到有巷子吗?
(车祸发生后,违停车辆的车主就把车开走了,所以警方开的现场照片并没有违停车辆
,初判表上是用监视器判断的,GOOGLE地图上仍可以看到违停的状况,我可以截图后
呈现给委员看吗?有帮助吗?)
2.行经路口未减速会有肇事责任吗?(我未超速)
3.会议上在陈述时我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