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消费问题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3-03-27 10:49:22
※ 引述《ruwenfly (ya呼)》之铭言:
: 消费者如果跟A公司下订商品,订购单是A公司开立的,但是消费者后来才发现是付款给B
: 公司,发票也是B公司开立。
: 请问一下这样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吗??
不一定
要看一般交易习惯上该商品是否因特定品牌导致成交价格不同
然后才看这个影响是否是重大瑕疵
举例来说
跟华X订购桌上型电脑一台,杀到比原O屋还低
然后由店家依指定品项组装,并约定取件时付款
结果取件时店家请你去隔壁广X取,发票开出来也是广X
但是电脑内各项零件与你指定的品项相符
总价也还是你杀价后的结果
那这时候,因为标的物功能性未受影响,给付的品项也正确
华X或广X都不是什么知名品牌
那这会比较难被认定有重大瑕疵
至于板友提到的公司行号情况
因为采购程序可能有规定发票厂商不能是没送过估价单的厂商
所以在采购程序上有瑕疵,此时也不可以迳行解约
而是要催告A公司履行契约,并由A公司开立发票
A公司仍拒绝履行,才有解除契约的空间
以上,供您参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27 11:58:00
简单讲,广X发票要开给华X,作为进项,然后华X开发票给你若直接开立给买受人(消费者),有逃漏税的可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3-27 12:30:00
那是东西有过一手的情况 华X可能只收介绍费没有转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27 12:59:00
有对价关系,一样要开立发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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