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无违规情况下撞到行人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12-10 03:36:22
※ 引述《jjj850224 (楷)》之铭言:
: 不好意思,想请问一下
: 查了网络资料都说行人有帝王条款
: 在无酒驾无超速违规的状况下撞到跑出来倒垃圾的路人阿伯
: (伤势:膝盖有被垃圾袋里的酒瓶划伤 缝约10针)
问一般人拿着一袋破酒瓶走在路上的机率有多少(不对
: 前方10多公尺有一个路有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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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定事故纪录的图里面有画到,不然就是行车纪录器有画面
: 当时行人号志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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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在意这个能不能举证证明
: 这样阿伯要求和解赔偿除了全部医药费看护费(请亲戚照顾)
医药费通常有收据
请亲戚照顾的看护费虽然没有收据,但法院会同意依该县市行情判给
请参考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29号判决
: 加一整个月工资6-7万(工头)
薪资凭证有很多种,请他拿出来参考参考
: 我方车子的部分也有需要维修板金烤漆的部分
: 这样的状况下是和解还是走法院裁定会比较有利我方呢
: 查了网络资料都说行人有帝王条款
一般俗称的行人帝王条款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
该条第一项第二款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行人穿越道时,不减速慢行,
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锾
同条第二项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
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但是行人也不是可以随便横行霸道
同法第78条第一项前三款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五百元罚锾:
一、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
二、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不靠边通行。
三、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
所以依然是要看能举证到什么程度
若车上有行车纪录器,且依画面确可认定
一、事故地点距行人穿越道距离?
二、行人穿越道处有无交通号志?若有,事故当下号志为何?
那基本上在路权面是汽车占优
若还可看到路边违停遮挡行车视线
导致无法预见行人冲出的可能
或行人进入视野到事故发生之时间不足反应
或已立即反应但无法避免
那走诉讼未必吃亏
这部分评估请考虑保险公司能否支援刑侦及刑庭律师
以及出庭时间成本(至少两次侦查庭一次调解庭)
(公所调解会因为一定会去至少一次,排除考虑)
以上,一点拙见
作者: jjj850224 (楷)   2022-12-12 03:49:00
很谢谢你的分析跟建议
作者: black82465   2022-12-12 1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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