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友人(硕士生)与对方(中年男子)发生行车纠纷,对方驾驶Toyota 自小客车和友
人骑乘机车都是直行方向,然后对方突然打右转灯,直接往右切,友人在右侧要直行,差
点撞到对方。因为友人下课很累,然后又受到惊吓,就脱口骂了“妈的、垃圾、操你妈”
这七个字(对方只举证这些)对方车上设有行车记录器,声音也录进去了,当然对方的口
气也不是很好,一直用嘲讽的口气说“说没有看到我有打方向灯喔”,去警局备案对方想
告友人妨害名誉,目前是做完笔录了,等地检寄传票。
现在的问题是:
1.如果同意和解,对方和解金如果狮子大开口,我方拒绝和解。友人的民事提告会成立吗
?
如果同意和解,我知道要签和解书并且要求对方撤告,那这边请律师陪同撰写大概是多少
钱?
2.事发晚上九点的马路上车不多,就对方的妨害名誉而言,我们不确定是否存在第三人听
得见、看得见并且知情(我自己是觉得对方告不成,但友人还是很担心)
3.友人并没有意图散布于众、以毁损他人名誉等事,骂那七个字只是因为受到惊吓而脱口
而出,如果真的要说只有宣泄情绪的部分(研究生压力大)
想要问一下各位的意见。友人比较担心民事赔偿的部分,目前已经跟警察那边说愿意和解
,剩下的就是等检察官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