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人大家好,有些问题想要听听大家的看法跟意见
我们家是住新北传统旧公寓5楼(一层两户共10户)
在民国82年的时候,父母在口头跟邻居们询问同意下,我们盖了砖造的违建(自住用)
面积约是平面的2/3,外面有露天的露台跟简易的门让住户可以自由进出
并从六楼加装楼梯可供住户自由上顶楼晒衣服或其他用途
平常我们也不会锁门,所以除了我们自己加盖的砖造屋,其他地方住户皆可活动
一直到三年前,因为家里房子20几年从未装修漏水需要将整个厨房厕所打掉,
楼下四楼的邻居家里有建筑师,他就检举我们修改5楼室内隔间.六楼违建等
目的就是要勒索我们让他赚钱画室内图(都有录音存证)
后来在经过建管处跟违章拆除大队来看过后都没有问题
我们顶加的部分确定就是列管,只要不要再动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