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卖车后责任归属请益

楼主: jerryhope (没期待就没失落)   2022-09-06 20:44:50
※ 引述《h84248013 (Simpson)》之铭言:
: 小弟于9/1将旧车卖给二手车商,合约载明现金交付,并已当日交车完成,今日接获噩耗
: 车商通知车未过户并且车商的员工出了车祸伤及路人,要求使用本人之第三责任险及超额
: 保险支付相关费用,表明后续保费调涨影响部分会负责处理。
: 小弟想法是
: 1.今天车不是我开的,要求使用我的保险是否合理?
: 2.往后增加之可能费用难以估计
: 3.个人纪录无故增加不良影响
: 故不愿出险,没想到车商说希望能见面谈,毕竟车子还是我的名字,并表示合约有注明该
: 车辆保险归属买方,希望能妥善处理不要把事情搞的复杂。
: 就我的认知是车辆保险应该是强制险属于买方,我自己的任意险应该也无法过户,怎么能
: 说也是属于买方呢?希望神通广大的乡民们能给予建议与协助,感激不尽
1. 强制汽车责任险法第九条第二项(各家强制险之母法,更上一阶则是保险法)
本法所称被保险人,指经保险人承保之要保人及经该"要保人"同意使用
或管理被保险汽车之人。
所以,自交车至车辆过户这段期间,要保人为原PO,车商属于经要保人同意使用之人
强制险是可以赔的。
2. 强制险是可以赔的,任意险就请确认保单条款。
3. 请问原PO有确认要把强制险过户给车商吗?
强制险及任意险是可以过户的,以华南产险为例
https://www.south-china.com.tw/Content/Upload/download/144_1080227.pdf
强制险及任意险是可以过户给新车主的。
不过现在发生事故了,谈这个意义不大。
4. 请问原PO的买卖合约上面有载明交车之后的责任归属吗?
若有,大可就照合约走。
5. 最后,双方互有所求
原PO:完成汽车过户,
车商:期望原PO申请强制险出险,任意险能否出险未知。
希望原PO能安全下庄,强制险出险后,保费会增加,这应该可以跟车商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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