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小弟开车于外车道右转
另一辆汽车在中线道也要右转
(该车道可直行可右转)
但因当时号志只能右转不能直行
对方前面有车是要直行的 所以停了下来
对方就直接切过来与我擦撞
对方车体不知道什么东西飞出去
所以有下车捡起
然后对方就开车走了
等警察来时,做了一下笔录
也表示自身无受伤
后续有找到车主
车主表示直接跟他保险公司谈
后来车厂报前车身下巴、板金、后视镜、驾驶座车身板金、后座车身板金都有擦撞伤
对方保险公司就打电话来说车主直接叫他不要理赔 他只有后视镜撞到我的后视镜
想请问几个部分:
1、对方的语气就是叫我自己举证那些擦撞伤是他造成的,不然不赔偿,因为他觉得只有后照镜撞到后照镜,但因车身擦撞伤都在侧面,根本也拍不到什么,请问这个是要由我去举证的吗?
2、大约车祸后一个礼拜,头有常发性的疼痛以及恶心想吐,当初没有想太多,觉得可能只是吃到不干净的东西或者感冒;但持续性发作三个礼拜,于昨天才去看医生,医生才推测有可能是当时车祸紧急煞车停止,导致后续的后遗症;想询问,因车损也没有很严重,已经不想要任何赔偿了,如果想要让对方造成刑事的肇事逃逸罪的话,是不是我得先证明脑震荡与该车祸有关?另外,如果可以证明,那当初笔录写无受伤会影响到吗?
因对方后续态度蛮恶劣的
其实自身车损不大 顶多就三、四万左右
所以我也不太需要赔偿
只是想知道该怎么让他自食恶果
谢谢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