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过程:
5/22当天我支线直行骑着wemo电动轻型机车经过巷口,
对方的重型机车为主干道直行,从我的车身右侧把我撞进主干道旁的彩券行,
对方摔倒后撞到障碍物马上陷入昏迷并且脸部有挫伤流血
当下马上叫警察以及救护车(对方有说不需要最后还是去马偕了)
我因为没有什么明显受伤, 只在现场通报WEMO有事故发生并等警察拍好照片,
就跟着去马偕准备做笔录
笔录过程中警察告知对方快筛阳且被吊销执照, 我想说也不确定是谁肇责,
对方的状态也不方便谈和解, 就一五一十的做完笔录离开
隔天接到对方来电说警方有给他看监视器(我当天完全没被告知)
说是我撞他要来谈赔偿, 我说可是我的印象我是被撞的,
对方说没关系那就看到时候肇责怎样
挂电话后还是有点不安, 就跑去当地的交通大队也看一下监视器,
发现的确我是被从右侧撞上的, 而且对方车速极快,
虽然是轻型电动机车, 所以不可能有超速行驶的问题
但因为我是支线道, 我想也许肇责部分可能还是我占大多数
所以隔天我还是想说还是关心一下对方, 打电话得知他确诊在隔离,
也明确告知WEMO有强制险及第三人险,
所以包括无法上班的赔偿部分保险公司都会处理,请他不用担心
5/30又传了一次短信告诉对方我已经把相关资料都转交保险公司,
更在事发七天后申请了初判表 请他好好休养
结果6/10接到警方通知对方提告过失伤害, 我就在隔天去分局做完笔录
现在收到WEMO跟我求偿9500元的车损
相关问题:
1. 想请问我现在应该要等初判表(应该是6/29下来) 比较有个底
还是先主动问对方打算要如何赔偿才能和解撤告?
2. 如果跟WEMO说对方提告这件事情是否会影响出险的可能性?
3. 这类案件起诉的机会大吗? 我查了很多资料说过失伤害一起诉就很容易成立,
但因为我本身没有验伤只有车损没办法反告, 所以只能寻求和解
不好意思第一次被告比较慌乱, 只好麻烦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