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存摺放在机车车厢里遗失,遗失时间不确定
机车也停放很久没有骑
存摺簿里有我的密码
帐户偶尔会使用但都是网银转帐
前天看到交易明细发现有多笔汇款、atm提领纪录
总共被提领了11万多
发现当下马上挂失
挂失后再打去银行就收到帐户已被通报警示
去了警局也只能拿到遗失证明
因为我户籍地在台北居住在台中,警察叫我只能等户籍地警局通知做笔录
目前能确定的只有:
领钱的atm机台在台北,我人在台中(这也无法证明我不是共犯)
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
我知道自己有失保管责任,所以希望到时候最坏的情况能和解赔偿
如果不请律师,我有机会能获判不起诉或缓起诉吗?
如果要请律师 ,我应该在哪个时间点就委任律师?是收到通知笔录还是收到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