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小弟去年底签约一栋房
后来第一次验屋的时候发现屋况与现况不符(有渗漏水)
经历了漫长的协商(约莫4个月)
最后在双方未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卖方突然找了一家自称是某大建商合作的工程行进行修缮
后来小弟查了一下发现那家工程行的营业登记项目没有防水工程,问了主管机关后,对方回
我说这个工程行是不能做防水工程的;也问某大建商结果说根本没有跟那个工程行合作
想问目前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因为那个工程行还开了一个保固书,是不是其实是张废纸?
再来小弟是要向主管机关提出检举然后再向卖方求偿是吗?
还是应该委由当初买卖时委托的仲介公司代为处理这种尴尬到不行的局面?
又如果仲介公司跟代书是在可能知道那家工程行可能有问题的情况下还让案子结案,那仲介
公司跟代书也会有责任吗?
现在有越烧越大洞的感觉,小弟实在是诚惶诚恐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