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我岳父的同居女友
大约去年尾时从岳父口中得知对方有从岳父那边拿走一份文件
文件内容有包含岳父与太太的资产状况与身分证字号等个资
且岳父已多次要求对方返还未果
因此讨论后决定去警局提告偷窃
后来对方做笔录时将文件返还,因此岳父和解后偷窃案检察官不起诉处分
结果对方最近拿着不起诉处份书提告岳父,太太与我三人诬告
诬告是对方凭空捏造出来的事情
本人与太太没对对方提出过任何告诉
本人甚至连话都没跟她说过
对方意图使我受刑事处份而向警察机关以凭空捏造的事情(我没告过她)对我提出告诉
请问之后我若收到不起诉书后可以再向对方提告诬告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