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有天上班途中,
因为施工,变成在单行道上,因为要黄灯了,所以往右移动,减速靠边一点,
让车可以左转,
但后方就追撞上来,摔的感觉满重的,
我什么事都没有,
一个多月后打来,询问理赔,
今天说他同事最近也车祸,
对方保险公司理赔给他同事两万,
他原本也要两万和解,
看我态度不佳要在加一万,
所以三万精神赔偿金当和解,
他说告上法院,就赌只有1%问题,
也要告我伤害,让我坐牢,
然后易科罚金超过三万在理赔他的部分,
所以不想上法院就接受三万和解,
现在谈不拢要我法庭见,
请问这样过失伤害罪会成立吗?
我有跟他说医药费,
强制险会理赔,
他说医药费才那些钱,他不需要,
需要精神理赔,
请问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