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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pina0114 (Hey!)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劳资] 离职后手机公有门号续约未满违约金
时间: Mon Apr 18 14:31:04 2022
事实经过:
五年前入职这间公司,当时公司有提供资费1399的公司户手机门号,
此门号为此职缺之前离职的人有的门号,并非公司因我加入另外申办的门号。
同时公司也无任何明文规定禁止以此门号续约购买新手机。
部门其他同事皆“约定成俗”,两年一到会去续约购买新机。
购买新机的手机费为自付。
去年年底我以同资费续约并加购新手机,
四月底准备要离职,
公司说将停用此手机或是降低费率,
因此中华电新需要缴违约金要我吸收,或是要求我把此门号转到我名下,继续月缴1399
问题:
1.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2. 我的理解是公司给我1399的门号,离职缴回门号SIM卡即可,
如果我不缴违约金或接续此门号,我是否会有违法问题?
3. 公司也有提出要把我加购的手机给买回,可以拒绝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