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1-08 09:06:00哈哈哈哈~~想到某位在台湾杀香港人的香港人香港的牢已经坐完,现在要来台湾自首投案接受审判有听到某院长怎样说吗???欢迎投案 ,但希望是政府间的司法互助"XXX已经被注记,台湾不发给签证"好笑吧,人家在他们那边现在是无罪身分,要来投案你不发签证给人家登机返台投案......回到正题,你自己都已经用"无收讯"为理由要求免除违约金你之后再用NCC这一条去申请通讯服务,人家就直接回你你那边"没讯号",本公司不能提供服务啦阿谋你去问NCC ,把你ㄠ中华免违约金的事情也一并说你看 NCC 站你这边,还是站业者那边...这是不是[正当理由],你自己说说嘛.....要是你认为不管三七二十一,中华就是要让你办门号那你自己问你自己,你ㄠ中华免违约金,是不是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