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怀孕已经28周
老板建筑师在2021年11月22日告知我,因为考量我的工作状况、学习状况及身体状况,
公司已经开始再找我的接班人,说以事务所的立场需要找接班人
我也有再询问老板是否能让我待到111年3月底生产完再离开,但是老板婉拒,并说我可
以用不工作只是借挂劳健保在公司,但没有工作上班也无薪资的状况下每个月我还是必须
得支付我应付给公司的劳健保费用,仅挂名在公司一直到生产完
并让我做到2021/12/10 到职
这个月要领12月份的薪资了,公司提供我一份离职申请单并要我拿申请单去公司才能领最
后一个月的薪资
并要我勾选第11条第五款
请问我该勾选并去拿现金吗?还有一个疑问是公司为什么不能用汇款方式给我最后的薪资
呢?还有哪些地方需注意的吗?
感谢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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