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长今年在海外成立了一家境外基金,开始做起所谓的避险基金(私募基金),客户
主要是那些有达到一定资产规模的自然人与法人,而他想在个人的社群网站IG上,书写一
些一直以来的投资心得与从无到有成立避险基金的心路历程来和朋友们分享,主要图的也
就是个女儿出生想拍张照给大家看的那种成就感而已。
但因为在国内避险基金有一个特殊的限制是‘不得有一般性广告或公开劝诱之行为’,主
要也就是因为境外避险基金不受政府管辖,而政府要保护那些资产量级不够的不特定多数
人,避免他们去接触到不熟悉的高风险投资产品,因此禁止境外避险基金公开行销与招揽
。
而我学长就很担心去踩到那条红线,所以请我来替他问问看有没有乡民可以指点一下。究
竟公开行销与劝诱的界线是在哪里呢?若他的文章中都没有提到‘可以来找我帮你投资唷
’这种招揽话语,而只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终于成立了自己的避险基金’这种跟朋
友分享成就的话语,那这样会踩到不能公开行销与劝诱的红线吗?
如果他在文章最后,加上说明,说他这篇文章只是在纪录与分享创业的心路历程,并没有
在做广告行销,他的客户只限制符合资产条件的自然人与法人,不接受一般人的委托,这
样的澄清在法律上来看是会有效果的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