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会脚倒会,是否可叫他签现金保管条?

楼主: alisaQQ (nana很大件思这我真的不3)   2021-11-07 14:33:41
代朋友PO
母亲十几年前当互助会的会首,被一个会脚倒会,总金额为二百多万。
当时该会脚只愿意每个月还我母亲5000元,至今还剩大约一百万的欠款。
但照这种还款速度,可能还要20几年才能还完,而且还不跟他算利息的部份。
该会脚是一对夫妻,老公好手好脚不工作,实在是看不下去。
前几年有叫他们来签下一张本票,但最近本票过期了要叫他们回来重签,并要他们每个月摊
还至少2万元。
但怕他们又耍赖,想说是否可以叫他们签现金保管条,如不按时还款就提出侵占告诉,让他
们害怕刑事责任,不然就算签了本票,对方如果已经没财产又不愿意努力工作,那我们也求
偿无门。
有查到现金保管条是不适合在借贷的情境下使用,但是好奇像这种情况(会脚侵占了所有会
钱)会适用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07 14:37:00
现金保管条这个不知道几年前在网络上流传,没想到现在还有人相信...当初用这个唬烂人的家伙看到应该感到欣慰有本票就拿去裁定取得债权凭证~
作者: budaixi (wei)   2021-11-07 16:13:00
有在固定还老实讲已经很好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07 16:33:00
拿到债权后可以强制执行,对方如果没钱你也没辙
作者: MarcoLou (暱称)   2021-11-07 16:41:00
还有在还觉得算好了...板上一堆没还的对方名下没财产好像也没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7 17:02:00
你家可以雇用她老公,按月打薪水给她老公,然后扣1/3当一个人没财产,你要逼她还钱,要嘛就是换她跟别人借借来还给你们,对吧?她别人若借给她,换成她也还不出钱来,对吧.....当初当会首起会时,对于"身为会首的风险"自己就得评估吧而且,会脚也是令堂自己综合考量后,才让她们加入你们当会首,也不是当自愿者,自然有得到身为会首的利益就像其他楼所言,撕破脸就去查对方有无名下财产有就处理下去,没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你就拿债权凭证而且,所谓的 "只愿意还5000",那...."对方月收入多少??"要是月收10万,还五千就不成比例,要是月收2W5,要养一家子若家户收入每月2.5W,就算法院也不见得会让你扣1/3啊她老公不工作? 那她老公明天立马离婚但是继续同居你还有话讲吗???倒会欠钱的是老婆,却要老公卖身还债........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1-07 17:46:00
关于某m的推文 建议一律略过 以免被误导
作者: GeorgeKimo (想当空气)   2021-11-07 18:24:00
法律上就只能这样处理,社会事就债权卖出最简单。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21-11-07 19:07:00
假设最后你告侵占 然后检察官问对方厘清发现是你们为了以刑逼民硬叫对方签这保管条然后 根本没有交付金钱的事实 最后借此又提刑事告诉 请问这算什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7 19:46:00
某位 q 网友的也可以略过,要嘛不是复制贴上,不然只会拍马逢迎,看来很老到没有交付托管的事实,却要用侵占罪控告....会怎样呢?对方只要当庭说这是债权人逼迫签署,你要怎样回应检察官甚至法官?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1-07 22:20:00
#1XLW41-g 这叫复制贴上、拍马逢迎 还是打脸爱不懂装懂的人 就让大家公评 对于睁眼说瞎话的人 真心觉得可悲某m的法学水准如何 大家可参考#1XEvU7Qy 这篇文章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11-08 08:57:00
推楼上q大,某m的文章请不要一股脑相信,而且越来越“八卦版”,严谨的法律版真的不适合某m。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8 11:12:00
个人不太想讲讨论被一些特定有心人士去操弄尤其意图架空版主对于版面的发展方向.....真当人看不出?那些有心人士又何曾认真探讨过呢? 呵呵~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11-11 08:50:00
伪造文书,用非法来逼人,一来无效,二来自己犯罪一旦真的告了,再一条污告,法律哪有帮坏人的道理当然得,如果你只是写下来,没有强迫的状况下,吓吓对方也不能说你错,哈哈哈,但是感觉是完全没人再怕的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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