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无合约下房客迟缴房租

楼主: pilimiou (孤单华尔滋)   2021-10-19 00:30:56
如题 有先上网爬文,若押金收两个月则要在房客拖欠四个月后方可申诉
房客目前已迟缴共两个月(之前就已经有拖欠纪录,事后有补上,总之都不按时缴一堆理由

但目前状况比较比较特别的是,一年合约已经到期(目前又过几个月了),当时未再签合约(
就没有合约的情况下一个月一个月续),想请问这样情况,何处理较妥当?
非常谢谢各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0-19 00:40:00
土地法第100条 第二项 承租人积欠租金额,除担保金抵偿外达二个月以上时。就是再等两个月吧~
楼主: pilimiou (孤单华尔滋)   2021-10-19 00:42:00
谢谢您的回复,但如文中所述,目前已无合约状态下亦是吗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0-19 02:14:00
土地法第100条限制就是用于不定期租约的如果合约期满就收回没问题,但继续收租转为不定期租约就会受该条限制请参照民法第451条
楼主: pilimiou (孤单华尔滋)   2021-10-19 08:57:00
感谢您的补充,就在多通讯息后刚刚终于把积欠两个月的房租收到了,但为了不再担心受怕,决定把房子收回来。请问此状况法律上需要给租客多长时间即可收回呢?
作者: abcpiii (KJ)   2021-10-19 11:40:00
是我记得收回自住可以,我在找一下书看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10-19 17:35:00
依照民法跟土地法终止租约相当期间,你们乔一下即可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0-19 17:46:00
收回自住必须举证有其必要性~~而且这官司打下来至少半年像是工作在台北却要收回新竹的房子自住,这会被法官打枪~不定期租约真的不好收回~ 如果房客没干啥事也不想搬的话~
作者: abcpiii (KJ)   2021-10-19 19:00:00
不定期租约没说多久搬家期,不过有缴钱就好,别再租了这民法767,可以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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