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我的先生 他的挂号信件被社区警卫 因为个人疏忽导致15天后才领到
(在这段时间 先生都有去警卫室查看 已经电话询问有无信件 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
昨天在收到信件的当下 先生就在社区群组与警卫有激烈的争吵(社区群组的line)
在争吵的过程中 社区主委就用该警卫的个人line私密我先生 继续争吵互骂
吵到最后该主委就“突然”说要带走我的小孩 并且绑架我的小孩当人质
并且还说他不知道会做出啥事情来 要小心 当天晚上先生就去警局提告恐吓
(没人知道她怎会突然说出那些话 整件事情跟小孩都无关)
今天早上我先生 主委 警卫 物业公司主管 一起在开放空间(警卫室)针对挂号信问题讨
论
过程中该主委有承认昨天是她拿警卫手机回我先生恐吓讯息的事情
最后就结束这段对话 但我先生全程都有用手机录影
录影过程在公共空间 也没有拍私密部位 录也是针对在场的人录影自保
试问以上这种情况 对方如果不同意 是否可以把今天的录影画面上传到社区群组?
上传的用意是要说明 昨天跟今天发生的事情 用影片档呈现给社区大家的人看
顺便当作自保的证据
感谢乡民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