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收到我父亲侵占国有地依民法179不当得利 要求赔偿及归还
通知书上写[土地填高披上植被] 而我父亲当时已往生一年多....
由于本人长期在外工作,不清楚此事,收到此信时
勘查该国有地,只看得出一大片荒草,也无任何地上物是不知道不当得利在哪?
跟专员联络中可以确定是第一次发出通知 我父亲在世时是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因此我提出回信异议,因为我父亲没跟我提过,询问是否寄错信?
收到回信公文说是
[当时勘查人员勘查时,刚好遇到我爸姪女,我爸姪女说是我爸所为]
及附上当时勘查的照,地的确有变高,但谁知道是谁弄的?
不能因为住的近就说我爸吧!?
因为我爸姪女N年前就嫁到外县市了,这根本就太离奇(询问后我堂姊根本就不知道)
因此我回信要求麻烦提供姪女姓名或相关资料,及询问如果勘查人员认定侵占国有地
为何当时没有找相关人员会勘,等到过了一年多才发出第一次通知
是否故意提高补偿金之疑虑,之后就没有有在收到公文了
想问的是
1.已经过了5年了没消没息了 我还要去顾虑这件事吗?
会不会几年后天又突然收到一个10年侵占费用?
2.请问侵占国有地这类举证应该是要国土财产局举证吗?
如果要我举证?我爸已往生,我根本就没办法证明到底是不是他做的?
该地也只是荒地没有任何地上物,只有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