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继承讨论中特留分“绕过去”的办法

楼主: RaY4451 (R.K)   2021-09-09 14:45:41
上面一篇还没打完就手残送出了,只能自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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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学习民法里继承的篇章,
其中第1223条的特留分意义在于就算被继承人主观想要把遗产全给某人,
配偶、血亲等还是可以依法获得一定比例的遗产
想像中,这样的法条应该是避免老人跟子孙吵架意气用事直接把遗产通通给别人
然后子孙一毛都分不到
所以才立法保障一个最低的遗产分配额
做题目时也才了解这是为了落实亲属法中的扶养义务
https://yamol.tw/item.php?id=457511
我的问题是,如果老人真的跟子孙闹不合,而不想让他们继承到财产的话
是不是还是有办法绕过去?
比如说死之前就先把财产通通赠与给他人,可能是友人或慈善机构
这样子配偶与血亲就算想要依照1223依法请求特留分的时候还是一毛都拿不到吧?
(Yes or no?)
理论是理论,不知道现实有发生过什么样的实例呢?
作者: herson8852 (^_^)   2021-11-14 02:06:00
电子菸不稀奇 二楼电子屌
作者: rookiebear (rookiebear)   2021-11-14 02:06:00
有没有点子大麻电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09-09 15:16:00
实务上可多了,一堆中国籍配偶来台湾嫁给老人然后就在几年间将老人的财产过到自己名下等老人走了,小孩才发现老人家了然一身了然后就开始打官司,不过通常会发生这种事的小孩跟父亲都不会很亲,官司就啥证据都拿不出来,都输掉以前这招就叫做黑寡妇专门找老兵结婚,结了一个又一个不过这严格来说也不是所谓绕过特留分,而是遗产为0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09 15:30:00
生前处分这个很常见啊但问题就是拿了钱就跑的后代衍生问题也没少过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1-09-09 15:59:00
遗产只有负债就没这问题啦
作者: CKYww (CKY)   2021-09-09 23:07:00
生前赠与是个方法 但税会很麻烦 尤其土地增值税通常不少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10 01:38:00
归扣那也只是最后如果还有剩要分的时候被归扣啊...生前分完的话死后也没啥好归扣的 没办法强制吐回去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9-10 10:23:00
生前全数捐出去,就没有特留分的问题了(茶)只要生前处分财产,让财产不在自己名下,一切免烦恼(茶)有个技术手法叫做 附条件赠与,也就是受赠人如未达成承诺赠与人当初赠与财产时的设定条件,赠与人可以到法院撤销赠与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9-10 10:58:00
10:23应该是上班时间了吧 公务人员某m利用上班时间玩ptt似乎不太适当吧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09-13 12:08:00
真正有钱就信托,付一点费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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