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两岸同婚之困境

楼主: readonly (唯读)   2021-09-07 00:50:34
首先依据《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
第 4 条
成立第二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
并应由双方当事人,依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之意旨
及本法,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同性是可以登记“结婚”。
再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52 条
结婚或两愿离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为地之规定。
^^^^^^^^
判决离婚之事由,依台湾地区之法律。
第 53 条
夫妻之一方为台湾地区人民,一方为大陆地区人民者,
其结婚或离婚之效力,依台湾地区之法律。
依我浅薄的法律知识,两岸同婚以目前的法规,是完全可行的。
又依照同条例之
第 10-1 条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居留或定居者,
应接受面谈、按捺指纹并建档管理之;未接受面谈、
按捺指纹者,不予许可其团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请。
其管理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但就是这个“管理办法”,里面的流程需要到大陆领结婚证,
这对同性婚姻是不可能的。但是两岸人民结婚又是依行为地之规定,
这个“管理办法”也不是不能松动。
从 2017 大法官释宪同婚合法,到 2019 同婚法正式实行,
一直到 2021 的今天,这么多年来陆委会和移民署就是不修
这个“管理办法”。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法律程序或工具可以突破政府对于
两岸同婚的技术性卡关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9-07 02:57:00
收复故土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07 05:16:00
我看不懂你的困境在哪里依行为地规定 那如果可行的话大陆人民必须人已经在台湾
楼主: readonly (唯读)   2021-09-07 05:18:00
问题是移民署四年来根本没有订让同性伴侣来台湾的流程另外其实有些陆生是在台湾,但也无法同婚…因为移民署目前的流程就是要大陆的结婚证。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07 05:29:00
问题不在管理办法
楼主: readonly (唯读)   2021-09-07 05:36:00
https://imgur.com/a/WjVzugh请教问题在于哪里呢?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9-07 06:53:00
那要问中国愿不愿意开放同婚,怎会问台湾呢?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1-09-07 07:37:00
去第三国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9-07 09:34:00
普通法 vs 特别法748施行法(民法婚姻篇特别法) vs 两岸关系特别法哪一个框架位阶较高? 怎看都知道是两岸关系条例吧反正啊,突破方式很多啦,最近那个越南猪肉就演给你看了不需要浪费时间在这边,就算想提释宪,还是会败给两岸条例更不用讲,现在政府都在偷渡"邻国",这个词而就算真变成两个国家,又回到对等问题台湾现在一些也是这样,他国不承认同婚的前提下外国人也不能走同婚嫁进台湾......总之,想要让748优先,就"想办法先拿到身分证"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9-07 21:10:00
楼上会不会太武断了
作者: KassenL (Equalityww)   2021-09-08 01:36:00
只好反攻大陆了
作者: beaubrown (我不是河)   2021-09-08 06:53:00
盖楼推文的有律师吗……怎么觉得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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