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被牛奶公司告妨碍名誉 请问侦查会多久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9-04 11:35:00
※ 引述《bluefish520 (Estoy En Salamanca)》之铭言:
: 各位好
: 想请问因在PTT发文
: 后来被牛奶公司告妨碍名誉
: 从笔录到侦查讯问拖3个月
: 最近做完讯问听起来意思是如果要知道结果(起诉否)
: 至少要到九月底才会知道
: 请问通常这类案件是否都会很长时间?
要看你所在都市,处理案件速度与方式都会有微略不同。
为匪宣传的王某在文山区报案告我,当天下午我就接到警察打我手机,通知我到案说明。
隔了一个半月才开侦查庭,半年后收到我人生第一张不起诉处分书。
与此同时,为匪宣传的王某不知什么原因也人间蒸发。
不知道他是谁不重要,跟刚桶40天的苏某智商逻辑一样。
这里被桶40天,苏某就开分身去那个版转贴千字文,两个人都把那个版当许愿池。
第二次有人告我是在新庄分局报案,新庄分局的处理流程有瑕疵。
回电询问时侦查佐的态度很傲慢、摆烂,而且到案说明是十天后户籍地辖区员警张贴我家门口。
我没上台北说明,连侦查庭都没有,半年后收到人生第二张不起诉处分书。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不起诉处分,现在又有疫情影响案件处理效率,至少要等半年后才能揭晓答案。
: 例如确定开庭又是三个月
这不一定,城乡差异更不一样。
在台北告人伤害,侦查庭后快三个月才开庭。
在内地告人伤害,侦查庭后不到两个月就开庭,我申请两次车祸鉴定才拖到时间。
案件总量跟消化能力影响。
: 跑法院又是至少两次以上这样子
没意外的话应该是一次准备庭、一次简易庭,前提是你的罪证确凿,没有争议模糊空间。
简单说就是我指着你的鼻子骂三字经,当下有被录音录影~这种。
侦查庭检察官对你的态度并不代表法官对你的认知

简单说就是侦查庭的检察官跟起诉你的检察官不同人,你可以把它当成检举达人。
决定你是不是有对罪的是“直接证据”与审判长。
台北有很多垃圾法检会唱双簧演桌头乩身,他们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道义放两旁、和解摆中间!
只要能让案件和解,他们什么屁话都说得出来。
毕竟大都市的案件量实在太庞大,一个案件能和解是最有效迅速的方式。
跟台北的垃圾法检比起来,内地根本普渡慈航,会让人有冲动想再上法院。(喂
: 假设到最后开庭
: 一直跑法院上班要一直请假非常困扰
我觉得对方提告你可能性有两个:
你的发言有符合起诉要件且被定罪的机率很高。
讼棍逼别人和解的手法,就算你不想和解他们还是随时可以撤告。
如果你只是推文那一篇文章,我不认为“足以定罪”,但我不是法律人。
: 对方是表示目前侦查阶段
: 就愿意完成对方条件就和解
: 目前处境是这样 谢谢
: 想问这类案件通常会持续多久?
如果你被起诉,没有办法提出证据的辩解多说无益,并不会影响你的判决结果。
简单说就如果被起诉,能拿出新闻剪报就说自己是因该报导而评论。
没找到新闻、没找到黑心油致癌相关报导~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犯后的态度会影响你的判决结果!”
审判长会提醒你,通常审判长如果提醒你这一句,言下之意就是你有罪,不想判重。
讲白一点就是你认罪低头服软,大家提早打烊开心收尾。
你知道告妨碍名誉被起诉成功的只有不到两成吗?
又如果你是家人不支持、不理解,或生活工作上怕因此受影响,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头。
和解低头认错是你唯一的出路时,歹戏拖棚,不如趁早解决早日投胎重新做人。
记得道歉高调一点。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9-04 12:24:00
发问网友请先查一下回答人的纪录,不要一股脑相信“热心”网友的“专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9-04 13:30:00
楼上[很专业],Ctrl+C Ctrl+V 用的很纯熟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9-04 14:00:00
侦查庭的检察官跟起诉你的检察官不同人?你到底在说什么?垃圾法检又是指谁啊?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9-04 20:46:00
我觉得措辞用到“台北垃圾法检”(指台北市辖内的法官、检察官?)实在太过分了…也没必要污名化和解制度。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9-05 02:26:00
我说垃圾法检不是因为和解制度,我自己案子的感受~法官跟检察官帮被告杀价,最后法官一句:我知道你很委屈供三小?知道我委屈法官是你,公平的判决不行吗?他们为了“提早和解”昧著良知演双簧,不是垃圾是什么?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9-05 10:19:00
和解之成立要件之一就是两造要互相让步。法官与检察官只是在尽力促成和解而已。法官知道你需要让步所用之言词也无不妥之处。你倘若真无法接受和解条件也没人逼你,可以不与对造和解~但实在不用指责法官和检察官帮忙两造促成和解是昧于良知,甚至用到“垃圾”这种侮辱的字眼。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9-05 10:24:00
两个人互骂对方动手打人,仗势自己是退休员警地方恶霸。不只在法庭上从没跟我道歉~没道歉为何我要和解?我知道他不愿意赔,医药费算送他的,要他公益捐才和解。捐给公益团体,他开店能抵税~法检见帮他杀什么价?他原本没有反对,法检自己爱跳出来唱双簧,也没先问我。我再说几次都不会改口:台北垃圾法检!当时我会和解是因我返乡照顾爷爷,不方便再到台北开庭。我能告对方伤害也要谢谢对方,动手打人的人报警~邻居要我快走,他们以为我会吓跑,我仍坚持等到警方来。侦查庭恶霸还带邻居去想作证,带一堆药脱假发装可怜。如果不是后来遇到正派审判长,我误以为台湾只有垃圾法官拥有权力的人没有公平的审判,害怕人家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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