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reference check 被告

楼主: Presely (叶)   2021-08-18 11:35:59
大家好,近期我收到前同事的存证信函,大意是她在找工作的时候,
因为应征的公司需要做背景调查,而我给她的评价不好
前同事的想法
1. 她觉得我是职位没有权利给她评价 (但我是管整个台湾公司的所有事情)
2. 另外评价不佳的部分,她觉得与事实不符,因此要告事实不符+精神伤害
(对她损伤的部分:她被公司延长审核评价3个月/另一间公司是晚进入公司)
所以前同事要求赔偿精神损害20万台币+道歉信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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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她的背景评价
1. 晚回复客人很不专业(因为以前的信件纪录有很多次,用户等了4-5天再重新问进度
有的客人直接cc老板,因为太久没有回复,老板直接回复信件
还有客诉一个月都连络不到我们公司,到工厂客诉要求别的代理商来处理他们的案子
2. 后来我无意间看到她的IG,才发现她并没有身体问题,离职后一个礼拜就上班了
(算是职业道德问题吧? 上午都不来上班说看医生结果只是不想来公司)
3. 还有制作错误的价格表,结果客人一直跟老板反映,最后我跟老板才发现,
以前她做的价格太贵,不是正确报价
4. 离职3个月后,她拜托我去跟老板谈她想回来工作,她主外我主内
我也是帮她问了,但后来他寄了信件给我说,她从来都没有说要回来公司上班
所以我的背景调查文件有不实叙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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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有打电话给她的律师说有收到存证信函,律师一直叫我认罪或道歉
前几天她写了一封信说我毫无悔意,所以要告我
是不是我把先前的信件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以证据说话这样就没事了呢?
人生第一次收到存证信函还有可能步入公堂,不免还是有点害怕。
请大家给我点建议,谢谢~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1-08-18 11:37:00
让他告 只要你没有不实陈述的问题就没你的事更别说你是针对工作内容的评价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8-18 11:38:00
先把上面提到的所有信件、文件都保存好,只要都是依据这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1-08-18 11:38:00
评价与事实不符好像也没有违法吧 他到底要告你啥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8-18 11:39:00
些资料所为的评价,没有夸大、不实就好,然后不要再打给对方律师了,小心被偷录音之类的
楼主: Presely (叶)   2021-08-18 11:41:00
她这样告会是毁谤罪吗?我个人也不清楚到底这算什么罪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1-08-18 11:42:00
公司有没有法务可以帮忙判断
楼主: Presely (叶)   2021-08-18 11:43:00
公司没有法务,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要自己处理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8-18 11:45:00
应该是民刑事都有告吧,刑事部分应该就是诽谤如果老板对他的表现还有印象,也可以声请传唤老板当证人,证明你所述的工作表现和内容都是真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18 11:52:00
听起来就很莫名其妙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8-18 11:53:00
这种背景调查的电话,多帮对方说好话是积功德,也省掉麻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18 11:53:00
不要理他就好 评价也是你公司内部事宜要告让他去告zz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1-08-18 11:53:00
建议等收到对方的诉状,依据对方的诉求及掌握的证据力,再思考应对策略或找律师讨论即可。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8-18 11:54:00
不对吧,如果他的表现真的不佳,原PO没有义务要说谎
楼主: Presely (叶)   2021-08-18 12:03:00
积功德这件事情,应该是她太过分了我无法,正式工作时好像我一问三不知、而且他还有一把公司钥匙没有给我,公司的库存文件都要我自力寻找,还要给好棒棒 也太过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1-08-18 12:15:00
反正等收到法院文书再去烦恼这件事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8-18 13:21:00
如果全部都站得住脚就让他告然后打死不和解和道歉,法院判决书是公开的.
作者: DaveLu (Dave)   2021-08-18 14:55:00
原PO经验不足,对不想背书的RC,直接讲不予评论对方就知道了讲对方方怎样怎样,现在举证责任在你这边,先想保全证据吧到时上法院万一你同事老板说忘了或讲错话,你就糗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18 16:19:00
提告方负有举证义务,又不是靠感觉在告人,法官就采信原PO又不负有 PLP 义务跟责任,如无涉诽谤或公然侮辱用词最终对方也只是在法院上被洗脸难道还要因为判决书法院认证后,去告承审法官吗?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08-18 17:42:00
记得不要道歉 要告给他告 告不成的
作者: celtics1997 (山东之龙-禁邪赛鸽)   2021-08-19 08:50:00
@taipoo 钱奴先为自己积功德不然每次官司都输https://i.imgur.com/Mi5NKwE.jpghttps://i.imgur.com/Dxax426.jpg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08-19 13:22:00
把你说的事情的证据一一整理好就可以了
楼主: Presely (叶)   2021-08-19 15:57:00
其实证据已经整理好了,因为很心慌就有做准备感谢大家的回复,让我更了解证据的重要性,当然我都有因为查过资料,没有像我这样的案件,所以才问大家意见再一次感谢回复的各位,谢谢你们的建议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21-08-22 23:37:00
照实陈述即可 以后遇到类似的人就说不予置评即可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8-23 15:58:00
这块要想想怎样回 有些铁饭碗的单位有类似人事调动原单位都会美化再美化 就怕他回锅 私营单位就看个人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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