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解释函比作业规范还严格?

楼主: andywu322 ( )   2021-08-17 15:12:21
由于本人非法律系出身,提问若有不清或不合逻辑处还请包涵
最近遇到一件地方政府向中央请示的函复结果
是地方针对“作业须知”的内容去请示
但是得到的结果让我觉得有点矛盾
大概就是作业须知说:OO条件下,可以采用某做法。
但中央函复的结果是:OO条件下,还必须提出OO证明文件,才可以采用某做法。
这样是不是有解释函超越作业规范的问题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17 15:30:00
虽然没有看到原文 但我猜你的"可以"是"得"吧?"得"跟"应"不一样 "应"的话就是OO条件下一定要XX"得"的话就是还有判断或审核的余地 而函覆的结果就是必须提出OO证明文件才会采用XX做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17 19:47:00
"可以"="得" 也就是 "没一定"这不外就是底下业务单位不敢随便编,就上函去请示于是上面就解释 提出这OO证明文件后,才编定这个用地别这样就不会有抓去关或者是被检举图利的风险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8-18 01:14:00
看公务员的素质决定,如果太会推卸责任的人都会要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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