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子,路边违停买东西遇到一个愤世忌俗的阿宅,用美工刀把我车子轮胎划
破爆胎并逃逸,追逐几条街后我将他抓住理论僵持,请路人报警后。对方包包被我抓着
跑不掉,一下求我放过他,一下说我违规停车是人渣,看我不肯放他走于是忽然把我推倒
在地用叶问小碎拳不断狂揍我头部,于是自卫反击。一番拉扯后双方喘口气休息但我依然
抓着他包包防止他逃跑,正沟通到一半他又忽然暴走发难攻击。又把我推倒在地狂揍,4-
5名员警刚好骑车赶到,将他现行犯逮捕,双方到警局笔录。做笔录时对方还坚持告我伤
害,虽然我有反击,后来录影证据确凿他只能当被告。虽然而我脸上都是抓伤(跟女人打
架?)也去医院验伤。几天前第一次开庭。刚坐下检察官先请我陈述经过,我刚准备开口
陈述说到停车在路边,被告人又爆气说我是违停违停违停!当下检察官规劝他现在不是你
发言,而且你现在因该是要拜托对方和解吧?这样的态度你觉的有人会跟你和解吗?我不
语,当下跟检察官说我没有和解意愿,跟检察官确认后
就签名离开。
目前预计跟他求偿
1、轮胎的维修费
2、伤害医药费
3、出庭相关费用
请问大家,我还能跟他求偿什么?是否该找律师?对方能受到什么罚责?老实讲,我想让
他判刑也要拿到我因有的赔偿。
麻烦各位法律专业指点!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