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想请教一下,数个月前在高速公路被后车高速追撞车体后方受损严重,本身腿部有挫伤,有
诊断证明,警方初判为对方100%肇责
想请教一下,若要打官司的话
1. 刑事是告过失伤害罪? (有受伤,腿部挫伤,有乙种诊断证明)
2. 刑事(受伤)与民事(车辆受损处理部份)告诉是否是要分开写两份诉状?
3. 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部份,若没有单据(若实际上没有租车或搭出租车等) , 是
否可以参考租车价格主张约一天一千元左右请求交通补偿?
(有看一些判例,如此主张的,有的法官有判赔,有的没有,是不是要看各个法官自由心证不
一定?)
4.车辆二手价差部份已经有请公信单位做鉴定,有鉴定报告书,请问我能否先把车子卖掉
?
到时开庭时,若对方要求再重新鉴定,是否提供维修照片及工单(详列原厂维修项目)即可
。还是说车子还不能卖,要等官司结束才能卖(要留着当作证物?若对方要求重新鉴定,要
提供车子给鉴定单位?)
5.诉讼是否一定要开立甲种诊断证明书? (现在手上的是乙种诊断证明书,有注明非诉讼
用),google了一下,有的说乙种就可以,有的说需甲种)
6.因车子损伤严重修了好几个月,请问我可以向对方求偿这几个月的牌照税,燃料税? (例
如修三个月,因这三个月不能用车,求偿一整年税金的1/4)
7.精神抚慰金部份,除了看诊的诊断书之外,一般需提供那些证明?
8.车祸求偿案件诉状,是否有检索系统可以查他人诉状的写法来做参考? Google了一下,
有找到判决书,但是没有找到诉状类,因为不是法律专业,可以有参考资料比较能写得出来
9.警方那边需申请那些资料?是报案联单正本跟初判表附在诉状上即可?
10.是否有其他遗漏需注意的地方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