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初在ptt上po文描述自身经历,
今年约3月对方中请我们协助撤下文章,我们也撤下了。
前天却忽然得知被告,
我想若是有我不对的地方,我会向婚纱店致歉。
所以,
请各位帮忙审视我们被告的这篇文章,是否有妨碍名誉的状况(内容并无捏造)。
若当初文章有叙述不妥的地方也请指教。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7-10 08:04:00得知被告?分享类似文章不要有加油添醋、想像、情绪用语,对方没辙提告是每个人权利,没有合不合理,又不是随便告就能成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7-10 10:59:00对方高兴就可以提告 理由不用充足, 要不要起诉看检察官也有可能是业绩不佳 随意找人提告看能不能赚点钱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10 12:01:00这没有什么问题吧!言论自由,会被驳回的,不用担心
台湾告人不用成本 不合理提告你也只能吞下去 除非捏造事实才会有诬告你就吃饱睡好等他告 不起诉再去嘲讽法院认证的烂 笑死
提告是他们的权利,现在就只能等起不起诉。我觉得是不会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7-10 18:03:00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纯粹店家人品
作者: smt3457 (jacky) 2021-07-10 21:31:00
赶快找律师处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7-10 23:25:00台湾告人不用成本 <- 公诉罪并非我国独有
作者:
getto 2021-07-12 12:32:00看起来没问题,现在可以敍述 嫌服务态度要加强,小心会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