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要有阴性证明才能上飞机,请问这是行政命令还是法规呢?
最近北市疫情为了要控制下来所以进批发市场要有阴性证明,
这算是台北市的行政命令吗?还是说是市场自己的内部、而且可能没有罚则的规范?
有没有罚则倒其次,我想问如果市场可以订定的话,那么防疫期间公司法人或大楼
管委会可以自行规定要有阴性证明才能进入某某公司、某某大楼吗?
这是不是变相能强迫住户都要去快筛呢?
会不会抵触哪条法规呢?
行政机关制定的应为基于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行政程序法第150条参照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1-07-07 19:20:00管委会原则上比 所有权人会议 还小管委会的自行规定原则上可以用所有权人会议对抗
也就是说进市场不带阴性证明会被市府以行政命令处罚但进大楼只有管委会要求要出示阴性证明的话,这其实目前是没有法源依据、无法比照北农这样办理的意思对吗?
1.出国应该就不用说吧~就内政部管的2.不是市场可以制定是环南市场本身就是属于台北市政府管理的3.等管委会变成部会机关再来讨论有没有抵触~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07 22:23:00没有阴性证明不准登机,宜解释为依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7条,所作成的对人一般处分,否则相对人无从救济住户快筛阴性才能进入大楼,若不符合个资法第6条规定,可能成立刑法304条强制罪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8 00:57:00疫情规则涉及宪法生存权,因此权限极高更大于任何现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