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连署新增LAW板板主 samallan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1-07-05 00:42:49
一、申请原因
1.看板《LAW》(下称本看板)长期未有板主,虽板友多能自律,
 仍有部分人士未能自爱,违规或无讨论实益之情况无人处理。
2.促进本看板回归学术性质。
二、连署资格
1.帐号资格
《ID暱称》samallan (闪云)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4645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988 篇 (退:0)
2.过去站内任职纪录
(本群组内无任职纪录)
高雄《Kaohsiung》 2011.11.30 ~ 2012.04.19
3.板面发文纪录(查询时间为提出申请时)
【征求中】 [法律] LAW板 系列《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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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3
1 4 8/04 samallan R: [问题] 请教关于意思表示错误熟知的人
2 3 8/10 samallan R: [请益] 劳动契约与工作规则
3 3 8/10 samallan R: [刑事] 提告伤害罪
4 3 8/16 samallan R: [问题] 关于民法债务不履行的问题
5 1 1/31 samallan R: [问题] 恐吓及公然侮辱的民事诉讼
6 2 2/12 samallan R: [问题] 日记算是妨碍书信秘密罪中的文书吗?
7 6/12 samallan □ [板务] 请新任板主撤回对H及U的公告
8 6/20 samallan R: [请益] 被占地盖违建遭行政裁罚
9 7/30 samallan R: [问题] 中间人卷款,车商私自将车过回名下
10 2 7/31 samallan R: [问题] 安养中心在家属不同意下仍插入鼻胃管
11 9 3/27 samallan R: [见解]驾照在台湾根本塑胶保障
三、政见
1.看板回归学术讨论
 PTT使用人数虽持续下探,但同时许多目前仍持续使用者多在社会上有一定
阅历,而法律作为理论与实务有极强连结的学门,不论是回头探究学说的可行
性,抑或是议论实务作法如何在各种权利义务间做出取舍,这样的一群使用者
恰恰是最适合,也是本板最强大的基础。而与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偏重生活
上法律问题的厘清或提供处理方向,或是Lawyer律师板作为律师间彼此交流的
空间,本板讨论时所持的论点应该兼有学术、学说层面的基础或背景,以与另
两板有所区别。若得荣任,拟以三年为期,透过“三年宣导、两年奖励、一年
限制”的方式,引导板面讨论方向以及发文风气。
2.领回本板发文P币奖励
 “付出者应予回报”,既要带动本板讨论风气,让发文权益正常化是第一要
件,尚且不论P币在现实中有一定兑现行情,后续奖励活动亦拟透过向站方申
请优质讨论文选拔方式办理,当参与讨论者因积极参与而得到额外回报时,有
发文时的P币作为参照值,在情感上对于优文选拔的奖励性可更为凸显。
3.阻绝无意义讨论或回应
 PTT作为我国学术网络既有最大电子布告栏,又依各种看板取向有不同群组
分类,本板既为国家研究院下看板,即应着重于学术层面,或广义上对于个人
将来对相类似问题的处理与见解有所助益与梳理。然而现行板面上有部分人士
长期滥用板面,或以难容于现行法令之空想境况提问,或以无关于法律学术层
面之言语回应,殊难苟同上开言论于本板之适当性。秉持前述宣导→奖励→限
制的看板运作方针,逐步加严板规于此事上的规范。
4.合理尊重思想自由
 法律界常有如此说法:“如果那里有两个学法律的人,那里可能就有三种不
同见解。”撇开讨论双方立场如何,但凡合于逻辑推演或有学说、论文支持,
即不应以人废言,而应针对双方立论不同之处,或攻之或辅之。则不论双方最
终是否有一定见,至少对讨论双方均能更进一步检视自身想法、观念,从而达
到提升自我。故若得荣任,板规将以最高标准严格限制人身攻击,但对于文章
其余内容,凡非违反站规或群组组规,原则上均不限制。又为避免使用者对站
规及群组组规不熟稔,以及符合站规对看板违规事项处分行为的限制,仍拟在
三个月内整理出一板规,并随着看板运作逐步调整。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7-05 01:59:00
推有心人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02:17:00
不同意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7-05 02:19:00
有个版主也好 推文吵架的跟胡说八道的都能处理一下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02:43:00
这经历一看就知道是没朋友跟不懂言论自由的人,懂吗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7-05 02:50:00
法律板上绝大多数板友都很自律;惟极少数之仇恨性、歧视性言论,倘允许其全然不受限制,恐将逐渐侵蚀并掏空民主自由宪政体制下言论自由的基石。“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我支持原po,预祝高票当选。
作者: a26848400 (请容我思考一下)   2021-07-05 02:53:00
懂了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03:00:00
不会中的,放心吧
作者: DaveLu (Dave)   2021-07-05 07:57:00
看原PO旧文,推原PO就事论事态度
作者: celtics1997 (山东之龙-禁邪赛鸽)   2021-07-05 08:05:00
感谢钱奴天子带来的欢笑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10:16:00
任何人都有可取之处,不该自我偏见就先拒绝认识与接受别人如果心中存在偏见,永远都不会懂得言论自由代表什么意义的台湾人的视野就是太小,心胸太狭小,才会不懂得交超多朋友其实只要领悟言论自由到底是什么,朋友就会自然而然超级多这是我十多年前就已经领悟的心得,但直到今日才能分享出来盼望与更多有志之士共勉之,共同转换台湾人根深蒂固的偏见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07-05 10:37:00
好难得看到有人讲的第一句就是在打脸自己耶...= =题外话,支持本版应该要有版主(举手赞成)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10:44:00
楼上肯定就是我认为对牛弹琴的人,看不懂的人就会是这种人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7-05 11:02:00
楼上肯定就是你认为~对牛弹琴的人,你承认你是牛想吓谁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07-05 11:05:00
3/4 本身就是互相冲突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7-05 11:08:00
如果版主上任后某些人还依然如此作怪,可以得知应该是脑袋可能有问题,大家要体谅伤残人士。 如果就此收敛,那应该是现实生活不如意,找不到地方发泄只能做这种傻事,也是蛮可怜的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7-05 11:13:00
忠孝乱版,每一个版都有版主~现在是因为没有版主,所以会觉得有版主可以改善。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11:18:00
楼上这些不懂言论自由的人当法律人,国家之大不幸可见于此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7-05 12:00:00
谁告诉你来这个版的一定只有法律人?你的老相好就火星人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07-05 12:15:00
谁去定义学术 空想就没学术?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12:15:00
所以这个板的法律人都没有资格当板主,因为不懂言论自由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7-05 12:30:00
有空去筹办你们跨星球婚礼,不必在言论自由的地方谈言论回应你只是看戏的心情,并不是觉得你说得有道理~你的言论都没有人想看,你有没有言论自由哪里不一样?如果你们夫妻跟忠孝三人成唬互相发文取暖~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5 12:49:00
不懂言论自由的人就会像楼上这样莫名其妙的恼羞成怒,懂吗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7-05 13:47:00
浩瀚的宇宙能让你在ptt遇见真命天子,别再言不言论自由了U苏联姻~火星与地球爱的结晶~携手输遍浩瀚银河系!
作者: mas1995 (企鹅底迪)   2021-07-05 15:25:00
法律版总是有台大版没有的笑话可以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1-07-05 18:35:00
我就问一句:这里可以推"暖"吗?
作者: mas1995 (企鹅底迪)   2021-07-05 18:54:00
你不就推了吗呵呵 是在阴阳怪气什么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1-07-05 19:37:00
哈哈~想知道板友的幽默感.在这我不会乱推啦.专业板还是希望能学到专业板友的分享.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07-05 23:20:00
现在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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