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一间costco 家乐福 还是全联为例好了
他们可能违规的项目有非常多
但这些违规项目如果要开罚,单位却不一样
例如:
有人在卖场未戴口罩,则要由卫生局开罚
里面贩卖过期商品,也是卫生局
但是废弃物未依法申报,或是使用过多的塑胶袋 是环保局
里面消防安检,属于消防队
有没有超时加班,强迫劳动,属于劳动局
虽然是一间店,但是违规可能有多重态样,能开罚的单位都不一样
那依台湾的法律,有可能组成综合稽查的组织吗?
该组织不需要有开罚权,只需要稽查权就好
查到后再转交给各单位开单
也就是他可以查你商品有没有过期 商标有没有符合规定
也可以查你店里客人有没有戴口罩 劳动设施是否完备 是否有超时加班
消防设备是否合格 废弃物申报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所有的违规事项都有权利稽查
稽查完以后再向有权机关告发
依台湾法律,可以成立这样的单位吗?
台湾最像的是警察单位
但警察单位好像也有限制,像是警察可以代替环保局取缔噪音(但开单要由环保局开)
但应该没看过警察可以取缔违反商标法之类的
如果台湾要成立之类的,综合违规稽查单位
依法允许吗?有没有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