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警械使用条例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5 04:15:45
警械使用条例第4条第ㄧ项第ㄧ款
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枪械:
一、为避免非常变故,维持社会治安时。
如果警察认为某人有制造非常变故的可能性,但当下某人还没有任何动作(例如在外面睡
觉或是在屋内没出来)警察为了避免这非常变故发生以维持治安,警察可以依警械使用条
例第4条第ㄧ项第ㄧ款进去屋内或去在外面睡觉的他把他杀了吗?或是用枪械把他弄伤?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5-05 11:40:00
当然是个案认定,你觉得网友看起来像法官吗?
作者: wieter (大车人生)   2021-05-05 16:56:00
能够说服法官就行认真回一下,请再看一下同法6,7条有解答
楼主: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5 18:11:00
第六条,不把他杀了没办法避免非常事故发生,应该没有逾越必要程度。第七条,把他杀了警察人员使用警械之原因(避免非常事故发生)才会消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05 18:53:00
要是炸弹客要引爆炸弹,那开枪当场击毙合于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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