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即使同为法律,仍有实质大小之分?

楼主: ultratimes   2021-04-27 21:32:24
法律的优先级一般来说 只有后法优于前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但是不是有些法律其实是例外?
例如 中央法规标准法16
法规对其他法规所规定之同一事项而为特别之规定者,应优先适用之。其
他法规修正后,仍应优先适用。
特别法优先原则,也是有法规依据
而行政罚法24
一行为违反数个行政法上义务规定而应处罚锾者,依法定罚锾额最高之规
定裁处。
所以 特别法优先原则优先 还是 罚款最高额优先也是一种竞合
但是如果我的解读没错
"行政罚法"相较于"中央法规标准法" 应该也是特别法
那应该"行政罚法"的规定要优先于"中央法规标准法"
那为什么到行政罚法上,又是变得特别法优先,而不是最高罚锾优先呢?
是不是代表行政罚法的优先级,并没办法在中央法规标准法前面?
作者: wieter (大车人生)   2021-04-28 17:00:00
怎么会拿中标法跟行政罚法来比较??
作者: joker7788996 (乔克七八九六)   2021-04-28 19:39:00
我的疑问跟一楼一样,为什么是这两个法来比较?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4-28 21:57:00
大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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