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文还是想问一下各位前辈。
今天因为租屋问题,我与房东委托的仲介于电话中讨论契约押金问题,当时我在工作所以
是开着扩音的状态,故有第三人可听闻,而因为内容又可能涉及契约的状况,所以我也一
并进行录音,到时候跟房东确认时才有依据。
若依上述的状况下,对方因为不想修正自己的错误然后彼此也不愉快,所以在电话中辱骂
我五字经,是否造成公然侮辱或妨害名誉、抑或是民法中的侵害人格权呢?
实在不是很清楚该如何主张自己权益,也有爬文看可能以向公司上级去申诉会比较好,但
对方是该房屋租售管理公司的老板,所以这个方法应该没什么用,希望能得到各位前辈的
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