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共同持有土地建物的开店营业问题

楼主: candis324 (丁)   2021-04-06 14:47:22
想请问
A跟B共同持有一块土地跟建物
A想和B购买他的部分但价格谈不拢
于是A直接开店营业
这样会构成侵占吗?
会有刑事上责任吗?
会判停业吗?
谢谢大家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4-06 14:58:00
不会,但如果要针对共有物的特定部分为使用收益,仍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有分管协议,否则其他共有人得请求除去并返还占有使用收益的部分
楼主: candis324 (丁)   2021-04-06 15:00:00
因为某些因素必须开业 但B不愿意,所以直接开 担心有法律上问题...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06 17:41:00
甲说:共有人若未得全体共有人之同意擅自占用,亦应构成窃占罪,与应有部分之比例无关。乙说:不构成刑事上窃占罪,仅有民事之不当得利。甲说是有法院判决采此说,建议不要赌这个。若共有人对共有物之管理及处分无法协议的话,可循民事共有物裁判分割之变价分割的方向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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