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ovue (ssxx)
2021-01-21 14:54:44不好意思大家 再追加发问
查了一下关于恐吓罪
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
以这样来说,"让你在业界混不下去"应该算加害名誉之事吧?
而且要如何去认定"让你在业界混不下去"一定是合法手段没有致生危害于安全?
烦请版上的大大们解惑囉!qq
※ 引述《alovue (人生倒数)》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有些主管或老板常常会"让你在业界混不下去"挂在嘴边
: 请问这样算恐吓罪吗
: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