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付了一笔定金获得一张白纸黑字的签名
"兹收到冷淡熊订金一万元整,有xxx地址 最优先承租权 Bill Clinton签名"
(为说好的租金一半)
就是一张亲笔书写的纸张和签名跟当天日期,不是书店贩卖的契约那种
在Line上我们接下来几天还讨论了一些整理和入住事宜,结果几天之后房东突然说不租了
我已交付定金而房东突然莫名反悔传讯说不租了,他的弟弟要住
这种情况我能要房东按照民法249赔偿至多一倍吗?
查了板上有许多类似的情况,答案应该是可以
房东坚持只肯退我订金,然后就人间蒸发不接电话已读不回了 已经超过两周了
付定金为12月25号,他反悔为1月6号
他说不接电话是因为怕被当法院证据,我只觉得傻眼
因为证据其实应该是对话纪录和那张他的亲笔签名
这事情很夸张,要不是我遇上了也不会相信有这样的事情
对我影响很大,虽然我后来运气好重新找到新房子可以承租,但我差点没办法搬入新
居。多余赔的一万元,我想捐款一半给崔妈妈基金会,另一半
给华山基金会。因为年轻人租屋都被这样恶搞,更难想像老人或弱势学生会被怎样搞。
认知差距在于他认为他亲手写的承诺不算契约,但白纸黑字写好的东西却反悔,这谁也没
想过。他说这是"收据",不算契约。但这根本是狡辩吧
因为他前面几天都在作履约该做的事情,而且收据是凭证的一种,那就算是契约呀
我们当初还没有写上入住时间,只有约定从农历过年前后开始计算。
到时候会再来详细写约,因为他当时人挺理性的所以我很放心没想到...
我在Law板搜寻以后发现很多人都遇到这样的问题,不管是毁约的房东或不租的房客
看来这事很常见,处罚违约的人这我能理解
不过要上民事法庭实在很呕
PS: 如果我要上民事庭,我该怎么起头呢?
上网稍微搜寻只有提到可自写诉状,我就直接走入法院递状吗?
有查到现在必须先纸本递状让法院许可,之后才能电子递状补证据
我不知道房东的住址等资料,只有电话和对话纪录、纸本证明
这样能提告吗
感谢大家热心的回答,我实际操作过后会回来把教学补齐的
让网络上能搜寻到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