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不懂事
之前好几次借钱给男人
帮她跑支付命令讨钱过
这次十月时发现她有卡债
放手叫她去债务协商
让她自行处理、结果隔了两个月
遇到几个问题很苦恼整晚没睡
想请教各位板友
目前收到的催缴如下
1. 银行卡债 - 华南 4万
兆丰 4万
富邦 5千
2. 远信资融 - GoGoRo分期 9万5
3. 东元资融 - 手机分期 2万9
欠债总额目前大约是21万左右
催缴和存证信函大约都是12月开始
目前很头痛的是
因我妹设籍在家人名下的屋子(为户长)
该房子出租中且已出租近4年
我查到法院债务查封是可以查封户长动产
这样代表法院有可能
会进房屋把租客的动产查封
问题1:
若此时我们把我妹迁到别户并为非户长
这样会有法律问题吗?
有查到资料是说刑法356
“债权人已经取得强制执行名义,而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前的这段时间。”
问题2:
另外想了解一下
远信资融和东元资融是地下钱庄吗
因昨晚才发现
整夜家人都睡不好
今天会叫我妹去邮局申请
当事人综合信用报告 和 金融机构债权人清册
确定到底欠债多少
垦请各位板友协助解惑
感恩 再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