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中古屋交屋期前的验屋有争议
我是买方,卖方不愿意处理我提出的问题
但交屋期限剩三天
仲介说我如果没照期限同意交屋
每天会有四千多元的罚款
契约中有写到:如果发生争议,且于履行期限或催告期限届至仍未能合意解决时,若案件
已进入司法程序,则屡保应暂停款项之拨付
请问所谓的司法程序一定要到法院送出诉状书才算吗?或是寄发存证信函就算了呢?
又,请问法院的裁判费的计算
如果契约价格是850万,但我诉求是减少契约价金50万,这样裁判费的计算是用850万去算
吗?
一定要缴裁判费才能暂停屡保帐户先付款给对方吗?
谢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