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之前有需要所以购买了网络上转让的高铁票
依照铁路法65条规定,交通票券是不能加价贩售
如果是购买当下是以原价购买
因为行程变更需要退票
卖家有权要求退票额外加收服务费吗?
比如说北高票价1490 扣除高铁规定的20元退票费用后
额外再加收其他费用
这样有没有违反铁路法的规定?
还是只是定调为交易纠纷?
可以依照社会合理可接受范围内要求?
网络上好像蛮常看到购买后退票却只拿回几百块的问题~
花了快1500买的 结果退票只能拿回2.300百...
感觉好亏阿...
想请问下这部分的规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