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工作关系我跟妹妹从小到大住在外公外婆家,
妈妈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买了一房小公寓,
下班以后就来外公外婆家照顾我跟妹妹,
生父因为爱赌博所以外公不喜欢他,
他也不会出现在外公家,
但在我小三还小四的时候,
生父突然对于一家四口分开生活这事有意见,
所以把我跟妹妹接到妈妈的公寓去,
说会戒赌,开始好好生活当个好父亲,
但狗改不了吃屎,一家四口的生活过没多久,
他就丢下年幼的我们姐妹单独在家,
自己跑去朋友家赌博,那年我才十岁;
后面也发生过生父与妈妈吵架,
放话要烧房子之类的威胁行为,
也因为如此,妈妈在我小五的时候与他离婚,
我与妹妹的监护权皆在母亲身上,
我们姐妹也又搬回了外公外婆家。
离婚后,我母亲因为生父母亲临终前的托付,
仍接受生父住在她所买的公寓内,
生父偶尔拿个几千给妈妈说要给我们姐妹,
或是赌博有赚钱就极其偶尔的帮我们缴个学费,
然后绝大多数的钱仍然继续拿去赌,
现在60多岁了也没啥存款。
我们姐妹几乎与生父无往来,
仅有逢年过节的礼貌电话通讯而已,
上次见面已至少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前阵子生父毫无预告地去开刀治疗颈椎,
原本还能正常生活的人突然变成半身不遂,
昨天出院后转住进长照中心开始进行复健治疗,
今天就向我与妹妹索要每人每月五千的费用,
他花在我们身上的钱加起来绝对没有20万,
我们就要因为这不到20万的钱而支付他往后二三十年约240万~360万的费用吗?
目前我是待业中,妹妹刚换新工作还在试用期,
我们都不想支付这笔费用,
爬了文看到民法第1118-1条,
想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但在生父其实还是有付过不多的费用情况下,
是不是无法完全免除,只能声请减免呢?
我的银行明细完全没有生父转帐的费用,
但也很怕他会说他都把钱拿给我妈妈然后金额往高的报...
生父今天说要我跟妹妹谈好后下周给他答复,
虽然他也说不能给就算了,
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回头提告我们遗弃呢?
如果在他真的提告我们遗弃的状况下,
是不是只能束手无策的每个月给他那五千的费用呢?
抱歉带来这些负面情绪,麻烦大家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