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同事针对我的留言将对我提告

楼主: fruitfox0623 (筑梦踏实)   2020-09-11 01:04:45
简述事情如下,并将对话完整节录,除了公司及产品之外
同事:职位 SQE/CQE
我:业务
最近在客户端发生一个标签D/C(生产日期)标错问题,
导致客户控管材料到期日有误,因此客户要求换货。
中间业务跟另一位CQE 与客户邮件/电话/skype 会议多次无结论。
但是后来CQE 自行与其主管报告后,同意补偿客户。(9/1)
9/8 主管会议上,身兼SQE/CQE 的同事报告,
这样的赔偿结果是因为业务没有召开内部会议,才导致CQE 拗不过客户,认赔给客户。
事实上,由于我们是外商在台小分公司,人员不多,因此我认为品质问题,
内部窗口我只需要对应CQE,因此每当CQE找我讨论/开会,
有时间我就直接下楼F2F 讨论,(我从来不知道这可以被视为私下讨论而非会议)
开完会议后,其它同事转述给我后,我觉得明明就会开会,
但这会就是我跟他两人 (没坐在会议室/没使用线上TEAM/SKYPE),怎么会被如此解读。
于是就有如下TEAM留言给我同事
大哥,你也太睁眼说瞎话了吧,****的事情我没跟客户争取?
你邮件都在里面(应该是说邮件你都在里面),要不下午打电话给客户采购经理,
看上周(9/1)我是否有再跟他们提这件事情(换货问题),做人做事要有道理,
品保做到推卸责任的,我还真的无言了,你自己看,你都在邮件里,
如果你要这么过分的话,我会把邮件公开,让大家评评理,主管会议在开会时,
请你先搞清楚状况后再表达,不要随便挖洞给别人,
如果你看不懂英文,没关系你可以Google 翻译,我何时说要赔客户了,
我让CQE 跟客户谈肇责。
后来他打来很生气的说,他都知道状况,
但问他有没有仔细看每一封我们跟客户来回的邮件,他说没有...
我只回她如果CQE 的事情还得业务做,那他的薪水也给我好了。
以上,这个SQE/CQE 大哥说上述内容对他有人身攻击,
是他宽容我,不然他就拿这证据告我了,请问专业的各位,
可否帮忙解答这样留言/对话是否涉及人身攻击或者有什么可能的法律责任。
谢谢。
我同事说光讲了"薪水给我领"/"挖洞给别人"就是涉及对他羞辱?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1 01:35:00
卡个位 我很好奇是要告啥
作者: LAWfOREVER (得不到!也不要乞讨~)   2020-09-11 01:44:00
他提告,应该也会被公司
楼主: fruitfox0623 (筑梦踏实)   2020-09-11 07:09:00
同事说上述留言及对话对她有人身攻击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1 07:36:00
我知道 只是好奇用啥法条xd 因为看起来不像公然侮辱 也没诽谤什么的
楼主: fruitfox0623 (筑梦踏实)   2020-09-11 08:05:00
我也觉得没有人身攻击及你上述提的部分,但他坚持说那就可以告我,我也真的不懂法条,所以才请教大家,这样有什么法条可以对我提告?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9-11 11:00:00
卡位排队+1
作者: ultratimes   2020-09-11 11:35:00
"睁眼说瞎话" "推卸责任" "这么过分" "挖洞给别人"这几个词都是可以告的成,即使非公开信件,只要是他人(第三人)有可能看到的也有可能算公然
作者: CKYww (CKY)   2020-09-11 11:59:00
楼上对于侮辱和诽谤的定义也太宽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09-11 12:44:00
所以要庆幸某楼不是法官、检座或律师啊XD否则以目前极有限的司法资源来看,可能需要国库之数倍挹注才行XD
作者: jachan (该闭嘴了)   2020-09-11 15:53:00
告诉是个人权利,但会不会成立就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jjeffrey1015 (阿德)   2020-09-11 16:31:00
楼楼上可能不太认识U,U是故意唱反调XD
作者: ultratimes   2020-09-11 16:55:00
100个法官有100种想法 有可能你刚好遇到那个法官同一件案件 100个法官可能99个判无罪 你要赌吗?这种情况1%的中奖率可是超高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9-11 18:28:00
楼上所指的状况,有现实案例的案号可参考?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0-09-12 09:11:00
你主管呢?
作者: ultratimes   2020-09-12 17:06:00
当然不可能有现实案例,因为一件案子不会有100个法官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09-12 18:14:00
ultratimes,我想板友们的意思是要你先去“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查询:有没有任何一件刑事有罪判决系因行为人陈述了你所列的那些语词,而受刑事公然侮辱罪或诽谤罪相绳之实例。虽然你的回复在法律上或许没有责任;但如果因此造成发问之板友惴惴不安或让其他板友误信现实中法院实务确如此运作,实有失妥慎。
作者: aesdu (123)   2020-09-15 17:15:00
以只有你俩知道信件内容为基础,你公开内容就遮蔽情绪化字眼,对方主动拿出完整版,也与你无关,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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