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行政诉讼中的确认诉讼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1 17:12:10
自学行政诉讼法中
对于确认诉讼的地方搞不太懂
于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或一般给付诉讼者,不得提起之。但确
认行政处分无效之诉讼,不在此限。
1. 得提起 跟 可得提起 有什么不同呢?
2. 确认行政处分无效是什么意思呢 为什么不在此限
3. 确认公法上法律关系成立或不成立是什么意思呢 有个网站给的例子是 地主不认同成
立公用地役关系 如果行政处分违法 这直接提撤销不就好了吗
本身没有法律背景
google找到的文章都太专门了实在看不懂
希望能科普点回答
最好有浅显的例子谢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8-02 10:26:00
看你这些问题 你需要的是先找法学绪论来看直接看行政诉讼法只会看到哪里哪里都是问题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8-02 14:22:00
去图书馆,把最近几年的行政法或行政诉讼法教科书借出来看。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2 17:06:00
这些问题对各位大大也许就像普物普化在理组一样基本但是对我来说只需要一个简单易懂的回答就好 我并非相关从业人员 从零开始读真的不符合效益 请行行好吧这个版的宗旨之一不也是让法律人与非法律人交流的吗
作者: goal770711 (Chuck)   2020-08-02 17:54:00
要从基础开始阿,楼上不是已经有人跟你题点了..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2 19:50:00
唉... 如果你问我薛丁格的猫或entropy是什么 我会用你能理解的方式告诉你 不会说请读量子力学或热力学 这是基础因为我知道你的需求是什么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2 20:31:00
因为讲完之后,内容和你Google到的专业文一样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2 21:12:00
这就是所谓... 专业的傲慢吗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14:00
如果一个国中生来问我微分方程怎么解 我要怎么回答它?你学过微积分吗? 你知道什么是极限吗? 会无穷级数吗?根本无法用简单的方法就解释完啊....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27:00
你要用这么极端的比喻我也没办法 这样是不是科普都不用做了 小孩子都不要读科学丛书了看教育节目了 愿不愿意与会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28:00
如果你想要白话的例子 例如某甲收到违建拆除通知要拆掉他的顶楼加盖 行政处分就是认定甲顶楼加盖是违建配何行政程序法来看 在甲提起撤销之前 顶楼加盖都是违建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29:00
不会教而已 大家都成年人 你拉到国中生的智识来做基准 会不会差太远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30:00
但如果做出处分的人 根本不是该管辖机关 该处分自始无效此时不待撤销 该处分自始不生效力这部份至少要先了解 违法行政处分 与无效行政处分之不同从问题2 我就会假定你应该不清楚这部份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32:00
感谢 你这样解释 我很容易理解 人都有一定的思考逻辑能力专业人士不要把外行人当成麻瓜嘛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37:00
从你的问题3 提到公用地役关系 又提到撤销违法行政处分但从你的问题 根本无从得知行政处分为何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38:00
喔喔 后面那句是我自己的意见 我只是纳闷如果不认同为什么要提确认公法上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而不是提撤销不过似乎有些案件是 好几种类型的诉讼都适用吗不过我有注意到 撤销 课以义务这类的 收到诉愿决定书后有期限要赶快提行政诉讼 确认诉讼就大致上没有时限也许操作上可以撤销先吵过一轮 再来吵确认自始无效... 吗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45:00
你讲的就是补充性原则或备位原则 能撤销就不能确认啊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项就是在讲这件事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48:00
那也许该网站给的例子不好 容易混淆 这样我理解了大体上 行政命令当下能撤销就撤销 如果吵输了或期限过后越想越不对劲 可以再提确认行政处分无效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52:00
第6条第3项不知道你的结果怎么来的...."行政命令" "吵输" "期限" 都无法确定所指为何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54:00
嗯嗯补充性原则我知道 买的讲义上有 只是有些细节不懂 真的需要找人问或google喔行政命令改成诉愿决定书或向主管机关确认啦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8:56:00
只能用猜的是指"行政处分" 诉愿+诉讼" "除斥期间"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8:56:00
外行人用词不那么严谨sorry 我知道这也是专业与非专业沟通的难处 为了不错误讲太精准 外行人听不懂让外行人听得懂的用词 可能又会被同业说 欸你讲错了喔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9:01:00
最少要会行政法 最好再会一点民诉 不然行政诉讼法太难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9:03:00
嗯嗯 因为我的工作会牵涉到行政救济也就是诉愿跟行政诉讼实务上真正会遇到的案件非常少 但是考证照就要考啊没办法只是擦到边而已 要整个从头开始研究法律就太费周章了求一个基本的理解能帮助记忆就好 理工人实在不擅长背东西感谢你耐心的讲解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09:07:00
专利行政与救济?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09:08:00
内行喔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8-03 13:47:00
应该先找一本不错的新版《法学绪论》看完后,再看民事诉讼法及行政法。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14:07:00
好吧有时间来研究一下法律 搞不好读出兴趣跑去唸科法所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8-03 15:58:00
科法要唸四年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3 20:04:00
太雷了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8-03 21:03:00
科法四年给你硕士学位而非学士学位但是听说法律学界和业界都不喜欢收年纪大的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8-04 08:04:00
讲白一点 你连ABC都看不懂要怎么教你英文...就算问物理你好歹也得先能看懂公式才能解题看你前两个问题你就是连公式都还看不懂的地步告诉你答案可以 但这没有用 你往下翻下一页一样是问题如果你今天是实际上的问题 例如被车撞了怎办 那答了也就算了 你说你想自学? 那当然只能建议你先看基础从零开始读不符合效益 难道叫一个文组高中生直接念高等微积分会有效率吗会推荐你看法学绪论就是让你至少能看懂法条的文字跟结构
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8-04 08:35:00
谢谢你的回应啊 前面推文有提到 我就算读了也极少会用到主要是应付考试 考完大可束之高阁 有点粗浅理解可以帮助记忆 也许会让认真看待学问的人看不过去 实在不好意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8-04 13:07:00
这就已经是应付考试的最佳解了,信不信随你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8-04 20:52:00
高雄市立空中大学法律学分班:20学分全修共42,100元,各科可以独自选课。开课日期:预计109年9月至110年1月。https://tinyurl.com/y4g29r8e如果大专毕业的话,又能配合面授时间,上面这个可能是目前最省钱又最省时间,能够快速取得律师应考资格的方式。 至于想快速了解法学内容,我个人是建议去上补习班。不然你可以去看网络上的开放式课程试试。学校课程,其实无法上得很完整就算了,大多数甚至连重点可能都讲不到一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