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法律被宣告违宪后,法律废除
也代表人民的胜利,释宪申请者胜诉
(意指合宪性宣告,代表申请者败诉)
那有没有法律被宣告违宪,必须修改或删除后
反而让社会大众对申请者很不满
认为这是不该碰触的议题,即使违宪也不应该申请释宪
你释宪大法官只能依职权宣告违宪,根本是逼人打开潘朵拉的盒子
因此,问题不在大法官身上,因为大法官就是依职权行事
那有没有反而对于申请者不满的?
像是748 791都有这样的感觉在
那过去有没有更明显的例子?很明显社会风气下认为应该存在的法律
却因为有人硬要释宪,逼大法官不得不宣告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