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债务人之继承人抛弃继承问题

楼主: fun791128 (ting)   2020-07-21 21:17:54
有个案例是这样的
比如说
民国90年小明过世,财产有一栋房子,尚有贷款,另有负债50万卡债
过世同年内,小明的老婆、小孩都办理抛弃继承,取得法院备查文件,依法规定由小明的
父母第二顺位继承
而小明的母亲也办理抛弃继承,由小明爸爸出面办理限定继承,办理继承过后,经债务协
商,将房屋出售,把贷款还清,还剩下50万卡债未清偿
现在小明的母亲过世,遗有几笔土地,而小明的子女若代位继承,是否会被债权人追讨这
50万的债务呢?
小弟我是觉得,在民国90年间已都办理抛弃继承及限定继承,小明的债务应该是到此为止
,债权人没办法再追讨了
就算小明的子女代位,也是以本身的继承权来取得小明母亲的财产,并不是透过小明的应
继分,债务不应该移转到他们身上
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否有误,有没有相关判例能够参考的呢?
谢谢板上各位前辈
作者: hide1213xj (破坏 无谋 创造)   2020-07-22 09:07:00
抛弃继承后财产跟债务就归于次顺位的继承人,银行会向次顺位继承人追讨债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22 09:52:00
代位继承是权 而不是 债 吧.....代位继承是权利 而不是 遗产实体 吧.....
作者: CKYww (CKY)   2020-07-22 10:05:00
题目有误吧? 父亲办理限定继承 母亲过世 那债务还是在父亲身上阿如果是说小明母亲办理限定继承 而她本身也拥有几笔土地 那她仍然只须在所得遗产范围内负清偿责任 不用以自己财产清偿就此小明的遗产清算完毕小明母亲身上不会有债务产生 那她过世时自然不会有债务能被孙子女继承是的 只到父母而已题目没错的话 爸爸继承了小明遗产 那爸爸只需要就所得遗产范围内清偿 爸爸身上也不会有债务产生这笔债务充其量就变成小明爸爸的自然债务不过现在是小明母亲过世 这笔债务不关她的事吧 题目逻辑怪怪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22 10:33:00
当小明母亲过世,因小明父亲已经死亡,故无继承权配偶是没有继承顺位,只有看在哪个阶段跟继承人分而已当然,银行可能没有注意到 配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这一块以前好像可以由关系人提,记得好像修法过了,只有配偶能提
作者: CKYww (CKY)   2020-07-22 10:37:00
小明母亲过世时 孙子女行使代位继承 只会继承到小明母亲的遗产 不会继承到小明父亲的财产 因为他还没过世啊 更何况那笔50万元的债务早就已经清算完毕消灭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7-22 12:45:00
小明父亲已经死亡?某人的逻辑差到令人无言 唉银行可能没有注意到配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这一块?语毕哄堂大笑 真是不知所云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0-07-22 12:53:00
只要搞清楚"代位继承"继承权的权源就可以解...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7-22 18:36:00
现行法之“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为一身专属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已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030条之1第3项意旨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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