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onut (生物坚果)》之铭言:
: 我方:机车骑士(在慢车道无超速)
: 对方:违规行人(有我方死角由左向右穿越)
: 地点:下雨夜晚的四线省道
: 伤亡:
: 我方:受伤开刀,医药费约50万
: 对方:加护病房住院两周后死亡
: 行车鉴定报告,对方为肇因,我方无肇责
: 刑事部分,检方不起诉处分,对方不服声请再议
: 最后高检也维持原处分
: 本来我方想说人都死了自认倒楣,吸收自己的医药费
: 对方家属却在最近提起民事诉讼。
: 这点令我非常生气,尤其是事后多次去医院探视对方时
: 还差点被当成对方家属(对方家庭关系不睦似乎没什么在探望)
: 过世后两度去殡仪馆探望,也只见牌位不见家属(连照片都没)
: 我方强制险已经出险
: 如今觉得对方根本只是利用此次机会要钱而已
: 再查死者还曾经家暴家属,家属还申请保护令,后来又伤害直系血亲被判刑
: 判决书中还看到死者有公共危险等前科(甚至怀疑他有窃盗跟损毁前科)
: 死者跟家属应该早已不相往来...
: 我方觉得对方这样还好意思继续要钱很令人愤怒
: 而且此次是见有路边监视器跟后车行车纪录器为证,对方起诉书中
: 描述多与事实不符,整个颠倒是非...
: 因此决定提出反诉,包含我方的医疗跟精神抚慰
: 想请问这样,是否适合在"反诉书中提到死者的这些不良纪录"?
: 这些事情我们至少会在口头上跟对方表明
: 但不知道写在反诉书,在法官看来会不会太盛气凌人?
bluedolphin: 对方私事家务事什么的跟车祸无关就别提了
06/06 23:15
谢谢>"<
对,所以我们在犹豫这件事
觉得要放的人想法是:
对方本来就没有天伦之乐(本来就对儿子提保护令),家庭失和又前科累累
怎么好意思再多要精神赔偿
所以觉得要"提醒"法官,对方根本是死要钱(当然话不会说这么难听)
觉得不要放的,如同您所述
怕触怒法官
BTW 对方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写的状纸
很多地方睁眼说瞎话
然后赔偿金额也很怪,坦白说就算法官判全赔
依照他们提的金额,扣掉我方出险部分,根本也没什么好赔